湘注协[2005]42号
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:
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(试行)》(会协[2004]18号)的规定和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05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》(会协[2005]37号),结合我省今年工作计划,经研究,我会决定从7月至9月对部分会计师事务所2005年执业质量和行业公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对象
根据中注协有关要求,此次检查对象主要为新设和小规模会计师事务所,共计26家。其中:郴州市6家:郴州华祥联合会计师事务所、郴州贝安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、郴州同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、郴州延茂联合会计师事务所、郴州正一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、郴州统一联合会计师事务所;湘潭市5家:湘潭神州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、湘潭汇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、湘潭精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、湘潭国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、湘潭诚正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;张家界市1家:张家界锦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;长沙市5家:湖南湘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、长沙湘安联合会计师事务所、长沙汇才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、湖南华维联合会计师事务所、长沙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;省直9家:湖南友谊联合会计师事务所、湖南金算盘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、湖南公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、湖南湘诚联达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、湖南华纳联合会计师事务所、湖南中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、湖南诚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、湖南明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、湖南中兴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。
二、检查内容
2005年执业质量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: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遵循独立审计准则情况,事务所内部质量控制情况,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情况,事务所履行行业公约的情况。
执业质量检查与事务所履行行业公约的情况结合进行,原则上以抽查2005年1月—6月出具的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报告和验资报告为主,必要时可以追溯检查以前年度的业务。
三、检查人员及分组
检查人员 18人,组成3个检查组,每组6 人(其中:省注协2人,事务所选拔的检查人员 3人,市州注协1人)。
四、检查时间
7月中旬开始进行实地检查,各所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。10月31日之前将检查工作总结、检查情况统计表、处理结果汇总表上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。
五、检查要求
(一)请各事务所根据本通知的要求,积极做好检查前的准备工作,组织人员对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以及2005年1月—6月出具的审计、验资报告认真进行自查,整理好业务档案、业务台账、发文登记本、内部管理制度等文件资料,届时为检查组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。
(二)请各事务所认真填写检查表格(附件1:表1-7),连同自查书面总结于7月8日前上报省注协。
(三)请相关注协督促有关事务所认真做好自查工作,并确定一名工作人员,做好现场检查协调联络等工作。
(四)检查人员应严格遵守《执业质量检查人员工作纪律》(见附件2),如发现检查人员有违纪行为,请各事务所及时向我会举报。
附件:1、执业质量检查自查表(附件1:表1-7)
2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人员工作纪律
二OO五年六月二十四日
附件2:
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人员工作纪律
为了规范检查人员的检查行为,保证检查质量,经研究,特制定检查人员工作纪律,参加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人员务必认真遵守。
1、树立团队意识,服从安排,听从指挥,坚守岗位,工作上互相配合,团结协作。不擅离职守、无故缺席。
2、在检查工作中应当恪尽职守,坚持原则,依法依规发表客观、公正的检查意见,不得徇私舞弊。
3、检查人员与被检查会计师事务所、有关人员及审计客户如有利害关系,应主动实行回避。
4、检查人员对在检查中了解的会计师事务所、人员及审计客户的有关情况负有保密责任,不得向与检查无关的任何人员泄露,更不得用于与检查无关的任何用途。
5、检查人员在检查中要清正廉洁,食、住、行均应遵循勤俭节约的原则,严禁铺张浪费。检查人员不准接受被检查单位的宴请,不准接受被检查单位的礼品、钱物,不准参加被检查单位安排的营利性娱乐场所的活动。
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
二OO五年六月
[湖南省]2005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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